执行
通常方法根据<民事法>第22章的规定,我---民fa院---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:
1.查询、、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
2.扣留、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
3.查封、扣押、---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
4.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
5.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zhi定的财物
6.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
7.---法律文书zhi定的行为
8.强制加倍支付
9.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
执行
通常方法根据<民事法>第22章的规定,我---民fa院---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:
1.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
<民事法>第230条规定:“在执行中,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,人民fa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。”
“有关财产权证照”是指房产zheng、土地证、山林所有权证、---和商标---、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,执行---代理,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---完成执行任务。人民fa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,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说明具体要求,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,执行,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。
<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(试行)>的通知 法:
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,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恢复执行。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---。执行fa院核查属实的,应当恢复执行。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,---代理,执行fa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---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,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。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,执行fa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。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,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、隐匿、出卖或者毁损的,执行fa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、扣押、等控制性措施。 第十一条---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,又符合移送破产---相关规定的,执行fa院应当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,将执行---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fa院进行破产---。 第十二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,执行fa院应当在七日内将相关---信息录入人民fa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---信息库,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。
执行---代理-执行-江苏平和成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。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(www.gusulawyers.com)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,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客户为中心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、以品质、服务来赢得市场,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,共创成功,共创。相关业务欢迎垂询,联系人:吕亚。
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,谢谢!
本文链接:https://tztz215131a1.zhaoshang100.com/zhaoshang/207554728.html
关键词: